元转 让给 B公 司 ( 质 出资人 为 甲) 实 ,缴 余额 ,计 算 纳税 。纳税 义 务 人 未 提 供 完 纳 印花 税 0 . 元 。2 0 5万 0 9年 3月,B 经 过 整、准确的财产原值 凭证 ,不能正确计 算 评 估 后,净 资 产 评 估 值 13 0万 元 ( 24 含 财产 原 值 的,由主 管税 务 机 关核 定 其 财 无 形 资产探 矿 权 ) ,再 10 转 让 给 与 产 原 值 。 0% 甲无 关 的丙 企 业,B按 核 定 征 收 方 式 征 2 企 业 所 得 税 .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可见 ,股 权 转让 归 类为 财产 转 让 所 规 定 : 业 以货 币形 式和 非 货 币形 式 从 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,收 入 总 额 的 应 税 所 得 得 ,为一 次 转 让 股权 的收 入 额 减除股 权 各种 来 源 取 得 的收 入 ,为收 入 总 额 ,包 率 1%,B 缴 纳 股 权 转 让 企 业 所 得 税 原值 和合 理 费用后的余额,按 2 % 税率 , 括 转 让 财 产 收 入 。企 业 转 让 资 产 ,该 项 0 0 3 8 0万 元 (2 4  ̄ 0 2 %) 0. 5 13 0 1% ̄ 5 ,缴 纳 印 计 算 缴 纳个 人 所 得 税。合理 费 用是 指印 资 产 的净值 ,准予 在计 算 应 纳税 所 得额 花 税 6 7万 元。 . 1 花 税, 关于 印花 税若 干具 体 问题 的解 释 时 扣 除 。 20 0 9年 5月,税 务 部 门 检 查,对 和规 定的通 知 ( 国税 发 [ 91 5号 )规 1 15 9 1 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 得 税法 实施 上 述 股 权 交 易 提 出异 议 ,要 求 甲缴 纳 个 定: 产所有 权” 移书据 的征税 范围是: 条 例 规 定 : 让 财产 收 入 ,是 指企 业 “ 财 转 转 人 所 得 税 2 6 .0万 元 ( 2 4 27 9 ( 3 0— 10 经 政 府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的 动 产 、不 动 转 让 固定资 产、生 物资产、无形 资产、股 1 00 — 05 2 %) 扣 除 已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产的 所 有 权 转 移 所 立的书 据,以 及企 业 权 、债权 等财 产 取 得的 收入 。转 让 财 产 . )× O , 税 3 8 0万 元,需 要 补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股 权 转让 所 立的书 据。,股 权 转让 所 立 所 得 ,不 动产 转 让 所 得按 照不 动产 所 在 0. 5 ” 15 . 9 9 0万 元 (2 7 0— 3 8 0。 4 26 . 9 0. ) 5 的 书 据 的 印 花 税 按 产 权 转 移 书 据 适 用税 地 确 定,动 产 转 让 所 得 按照转 让 动 产的 客 户咨 询问题 : 务 部 门征 收 个 人 率 万 分 之 五 计 算 缴 纳 。 税 所 得 税 政 策依 据 是 什 么,相关 决定 是 否 企 业 或 者 机 构、场所 所 在 地 确 定,权 益 针 对 实 际 中个 人 股 权 交 易的 不 规 性 投 资资产 转让 所 得按 照被投 资企 业 所 可见 ,股 权 转 让 归类为 财 产转 让 所 有